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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勵條例

    閱讀量:20327 2016-12-03 收藏本文

    中國計算機學會獎勵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評獎機構和職責

    第三章 獎項描述及評選流程

    第四章 獎的授予和頒發

    第五章 罰則

    第六章 異議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發揮中國計算機學會(簡稱CCF)的學術評價作用,激勵、調動計算機專業工作者的積極性,促進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的創新和進步,CCF設立中國計算機學會科學技術獎(簡稱CCF科學技術獎),下設六個子獎項,即CCF最高科學技術獎、CCF海外科技人物獎、CCF王選獎、CCF夏培肅獎、CCF青年科技獎、CCF科技成果獎。

    第二條 為規范CCF獎項和評選流程,根據《中國計算機學會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三條 CCF按本條例的規定推薦、評審、授予各個獎項,保證CCF獎的公正性、獨立性和權威性。

    第四條 CCF獎項實行推薦制,不受理個人(或單位)的申請或自薦。

    第五條 CCF預算中安排專門經費用于CCF獎項的宣傳、評選、舉行頒獎大會、頒發獎金及資助獲獎人領獎。CCF接受單位和個人對CCF獎項的捐贈或贊助。

    第二章 評獎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 CCF設立CCF獎勵委員會(以下簡稱獎勵委員會)。獎勵委員會由7人組成,其中主席一人、候任主席一人。獎勵委員會主席、候任主席和委員均由CCF理事長任命。

    第七條 獎勵委員會委員必須是CCF理事或高級會員以上級別的會員,委員會組成應考慮專業方向分布和其他方面的代表性。第一屆獎勵委員會中有三名委員任期兩年,其余委員及此后各屆委員的任期均為四年。根據委員進入獎勵委員會的年限,獎勵委員會委員以兩年為周期,交替更換三人或四人。獎勵委員會委員更換后,原候任主席接任獎勵委員會主席,并由CCF理事長在新進入獎勵委員會的委員中任命一位新的候任主席。

    第八條 獎勵委員會的職責是:

    1. 對擬設立的新獎項進行評估,評估意見報CCF常務理事會審議。新獎項動議獲CCF常務理事會批準后,主持完成新獎項設立的準備工作,包括起草評獎規則、組建評選委員會等。

    2. 按照本條例規定組建或改選各評選委員會(見第十條)。監督各獎項的評選過程,審議和批準評選委員會評出的結果,處理評選過程中存在的異議,審核各評選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3. 接受和研究會員或社會人士對CCF獎勵工作的建議、意見、申述和舉報,按照學會規章及本條例規定進行復核、研究、處理和答復。

    4. 研究獎項和評獎方面的有關問題,對現有獎項的獎勵目標、評選標準、評選程序及獎金等事項進行評估,提出修改建議,報CCF常務理事會審議。

    5. 向CCF理事會提交年度報告。報告年內各獎項的評審過程、評選結果、受理申訴和處理情況以及獎勵委員會的其他工作。

    6. 其他與獎勵有關的工作。

    第九條 獎勵委員會設獎勵辦公室(以下簡稱獎勵辦),負責CCF獎勵的日常事務工作。獎勵辦設在CCF秘書處,主任由CCF秘書長任命。

    第十條 獎勵委員會下設各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分委員會),其成員應是CCF高級會員以上會員。分委員會由委員5-7人組成,其中主席一人、候任主席一人。分委員會主席和候任主席由獎勵委員會主席提名,CCF理事長批準。分委員會委員由分委員會主席提名,獎勵委員會主席批準。分委員會委員任期4年,以兩年為周期交替更換2人或3人。分委員會委員更換后,原候任主席接任分委員會主席。

    第十一條 分委員會的職責是:

    1. 負責該獎項的候選人或候選成果的提名和提名征集工作,保證獎項有足夠的候選人或候選成果。

    2. 聽取推薦人的介紹,如有必要,分委員會可進行初評。

    3. 向獎勵委員會報告評選過程和評選結果。

    4. 確保評選過程及評選結果在公布前保密。

    第十二條 分委員會主席負責組成評選工作組并組織評選工作組完成各獎項的評選,確定相應獎項的最終獲獎人員或獲獎成果。評選工作組由5或7人組成,其中一人為組長。評選工作組成員應是CCF高級會員以上、在業界有較高聲望、且與當年所評獎項無利益關系的會員。在與候選人無利益關系時,分委員會委員可以擔任評選工作組成員,分委員會主席可以擔任評選工作組主席。評選工作組成員名單由分委員會主席上報獎勵委員會批準,同時通報CCF理事長和秘書長。評選過程中,評選工作組成員名單對外保密。相應獎項頒獎之后,評選工作組成員名單可對外公布。

    第十三條 獎勵委員會委員、分委員會委員及評選工作組成員在評選時必須保持客觀中立,對評選過程保密,不得有為候選人宣傳或為相關人員提供信息等有礙客觀公正的行為。

    第十四條 獎勵委員會及相關獎勵評定機構實行利益回避原則。獎勵委員會不接受任何獎項的自薦。獎勵委員會委員在任職期間不得作為CCF任何獎項的候選人;各分委員會委員、評選工作組成員在任職期間不得作為所評獎項的候選人。

    第三章 獎項描述及評選流程

    第十五條 CCF科學技術獎

    一、CCF最高科學技術獎 

    貢獻及標準:授予在計算機科學、技術和工程領域取得重大突破,成就卓著、貢獻巨大的中國計算機科技工作者。

    候選人資格:在計算機領域從事專業工作40年以上且年齡在70歲以上者。

    推薦人:該獎評選委員會、不少于3名CCF理事聯名(其中一位是主推薦人)。每位推薦人每年推薦不超過二人。

    獲獎人數及獎勵:每年評選一次,獲獎人數不超過2名。獲獎者可獲得獎勵證書、獎杯及獎金。獲獎者到頒獎地領獎所需旅費由CCF提供。

    評選流程及說明:

    最高科學技術獎分委員會負責征集提名,由CCF秘書處對推薦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分委員會聽取主推薦人的推薦意見,并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初選。經分委員會初選產生的候選人名單(或不經初選的推薦名單)提交該獎評選工作組。評選工作組召開評選會議,根據票數超過三分之二且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最終選出不超過二名獲獎候選人。由分委員會主席提交CCF獎勵委員會審核批準。

    獎勵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將批準名單報CCF理事長確認,同時抄送CCF秘書長和秘書處。

    經費:CCF預算及其他機構或個人贊助。

    二、CCF海外科技人物獎

    貢獻及標準:授予通過科學研究、學術交流、人才培養和國際合作,為推動中國的計算機事業做出了杰出貢獻的海外個人或組織。

    候選人資格:在海外(含港澳臺)工作的計算機專業人士。

    推薦人:不少于3名(含)CCF理事、監事或會士聯名(其中有一位主推薦人)。每位推薦人每年推薦不超過二人。

    獲獎人數及獎勵:每年評選一次,獲獎人數不超過2名。獲獎者可獲得獎牌、獎勵證書和獎金。獲獎者到頒獎地點領獎所需旅費由CCF提供。

    評選流程及說明:

    海外科技人物獎分委員會負責征集提名。由CCF秘書處對推薦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分委員會將推薦名單提交該獎評選工作組。評選工作組最終選出不超過二名獲獎候選人。由分委員會主席提交CCF獎勵委員會審核批準。

    獎勵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將批準名單報CCF理事長確認,同時抄送CCF秘書長和秘書處。

    獲獎者視情況確定是否在中國計算機大會上作大會報告。

    經費:CCF預算及其他機構或個人贊助。

    三、CCF王選獎

    貢獻及標準:授予在計算機領域取得重大理論、技術突破或獲得重大科研成果的男性科技工作者。該獎以我國著名計算機科學家王選先生命名。

    候選人資格:計算領域的男性科技工作者。

    推薦人:CCF會員和CCF下屬機構。

    獲獎人數及獎勵:每年評選一次,獲獎人數不超過2名,其中一名獎勵學術,一名獎勵技術或工程。兩者不可調劑。獲獎者可獲得獎勵證書、獎杯及獎金。獲獎者到頒獎地領獎所需旅費由CCF提供。

    評選流程及說明:

    王選獎分委員會負責征集提名,由CCF秘書處對推薦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分委員會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對所有被推薦人進行初選。初選產生的候選人名單(或不經初選的推薦名單)提交該獎評選工作組。評選工作組召開評選會議,根據票數超過三分之二且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最終選出不超過二名獲獎候選人。由分委員會主席提交CCF獎勵委員會審核批準。

    獎勵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將批準名單報CCF理事長確認,同時抄送CCF秘書長和秘書處。

    經費:CCF預算及其他機構或個人贊助。

    四、CCF夏培肅獎

    貢獻及標準:授予在計算機科學技術領域,為推動中國的計算機事業做出杰出貢獻、取得突出成就的女性科技工作者。該獎以我國著名女計算機科學家夏培肅先生命名。

    候選人資格:計算領域的女性科技工作者。

    推薦人:3位(含)以上CCF理事聯名推薦,或5位(含)以上CCF專業委員會委員或高級會員聯名推薦。(其中有一位主推薦人)。每位推薦人每年推薦不超過二人。

    獲獎人數及獎勵:每年評選一次,獲獎人數不超過2名。獲獎者可獲得獎勵證書、獎杯及獎金。獲獎者到頒獎地領獎所需旅費由CCF提供。

    評選流程及說明:

    夏培肅獎分委員會負責征集提名,由CCF秘書處對推薦材料進行審查。分委員會對經過資格審查的材料進行評議,并根據需要向主推薦人進一步了解情況,形成候選名單提交評選工作組。評選工作組召開評選會議,根據票數超過三分之二且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產生不超過二名獲獎候選人。由分委員會主席提交CCF獎勵委員會審核批準。

    CCF獎勵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將批準名單報CCF理事長確認,同時抄送CCF秘書長和秘書處。

    經費:CCF預算及其他機構或個人贊助。

    五、CCF青年科技獎

    貢獻及標準:表彰在科學研究方面有突出成就和重要貢獻的青年學者。

    候選人資格:評選當年1月1日年齡不超過40歲的CCF會員。若在人工智能理論、技術或應用方面貢獻突出,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推薦人:不少于3名CCF理事、監事或杰出會員及以上級別的會員聯名(其中有一位主推薦人)。每位推薦人每年推薦不超過二人,推薦和附議的總數每年不超過三人。

    獲獎人數及獎勵:每年評選一次,獲獎人數不超過8名。其中面向人工智能理論、技術或應用方面有合作的情形,最多3人獲獎。獲獎者可獲得獎牌、獎勵證書和獎金。獲獎者到頒獎地領獎所需旅費由CCF提供。

    評選流程及說明:

    青年科技獎分委員會負責征集提名。由CCF秘書處對推薦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分委員會可根據推薦情況決定是否對被推薦人進行初選。初選產生的候選人名單提交該獎評選工作組。主推薦人有責任對被推薦人情況進行書面或口頭陳述,并回答評選工作組的提問。評選工作組最終選出獲獎人。由分委員會主席提交CCF獎勵委員會審核批準。

    獎勵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將批準名單報CCF理事長確認,該名單同時抄送CCF秘書長和秘書處。

    經費:CCF預算及其他機構或個人贊助。

    六、CCF科技成果獎

    貢獻及標準:授予在計算機科學、技術或工程領域具有重要發現、發明、原始創新,在相關領域有一定國際影響的優秀成果。

    候選成果資格:國內尚未獲得政府獎勵的科技成果,且不涉及國家秘密。候選成果應不存在成果權屬、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方面的爭議。

    獎勵類型:

    自然科學獎:在計算機及相關領域的基礎研究或應用基礎研究方面取得理論突破或做出原創性的研究成果、有重大/重要的科學發現。

    技術發明獎:在計算機系統或相關產品中有重要的技術發明或技術突破,技術思路、技術原理或者技術方法上有重大/重要創新。

    科技進步獎:在計算機及相關領域的技術研究、技術開發、技術創新、推廣應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成果、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等方面做出重大/重要貢獻。

    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分別從科學發現的重要性和成果原創性、技術發明的先進性和創造性、技術創新性和社會經濟效益等方面進行評定。

    獲獎數量及獎勵:

    每年評選一次。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均設一等獎、二等獎,獲獎數量由評獎分委員會具體根據當年的報獎情況選則根據比例(一等獎占所有報獎數的比例不超過10%,二等獎占所有報獎數的比例不超過25%)或數量(一等獎不超過3個,二等獎不超過6個)確定;科技進步獎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獲獎數量由評獎分委員會具體根據當年的報獎情況選則根據比例(特等獎占所有報獎數的比例不超過10%,一等獎占所有報獎數的比例不超過25%,二等獎占所有報獎數的比例不超過50%)或數量(特等獎不超過3個,一等獎不超過6個,二等獎不超過10個)確定。

    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的特等獎,由評選分委員會在本年度特別優秀且作出重大貢獻的項目中遴選產生,不接受推薦或申報。

    獲獎成果團隊可獲得獎牌和獎勵證書。獲獎成果團隊代表到頒獎地領獎所需旅費由獲獎者承擔。

    推薦人:該獎實行申報制與推薦制相結合??蓚€體/單位申報或由3位(含)以上CCF杰出會員或會士(非成果完成人)聯名推薦。

    評選流程及說明:

    科技成果獎分委員會負責征集候選成果,由CCF秘書處對參評成果進行資格審查。分委員會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對所有參評成果進行初選。初選產生的候選成果名單(或不經初選的推薦成果名單)提交該獎評選工作組。評選工作組最終選出獲獎候選成果。根據獲獎候選成果類型,授予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由分委員會主席提交CCF獎勵委員會審核批準。

    獎勵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將批準名單報CCF理事長確認,同時抄送CCF秘書長和秘書處。

    經費:CCF預算及其他機構或個人贊助。

    第四章 獎項授予和頒發

    第十六條 CCF所有獎項評選結果由CCF理事長批準后生效。獎勵證書由CCF理事長和獎勵委員會主席簽名,同時加蓋學會公章并編號。頒獎時公布第一推薦人。各獎項獎金數額由CCF秘書處根據學會當年經費和獲贊助情況提出建議,報理事長會議確定。

    第十七條 CCF獎在每年一度的中國計算機大會頒獎典禮或年終CCF年度頒獎典禮上頒發。

    第十八條 CCF各獎項獎金、頒獎會費用及獲獎人領獎旅差費列入學會預算,學會征集到的獎項贊助列為學會收入。

    第五章 罰 則

    第十九條 通過剽竊、侵奪他人發現、發明或者其他科學技術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CCF獎勵的,由獎勵委員會查實后報學會理事長批準撤銷獎勵,追回證書、獎金,并以適當方式公告。

    第二十條 推薦人提供虛假數據、材料的,由獎勵委員會查實后報理事長批準撤銷其推薦,并以適當方式通報批評,停止其推薦資格二年;情節嚴重的,永久取消其推薦資格。如果是CCF會員,則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第二十一條 獎勵委員會成員、分委員會成員以及參與評審、評選人員在相關活動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泄密的,獎勵委員會查實后報理事長批準,由學會通報批評,違規者二年內不得參與學會評選工作。如果是CCF會員或學會專職人員,則根據有關規定同時給予相應處分。

    第二十二條 禁止以任何方式(短信、微信、郵件、電話)和任何行為(說情、請客、送禮等)干預公正獎勵評審。發現有干預公正評審的行為,取消相關參評人參評資格,且在從次年算起的三年內不能參評CCF任何榮譽推薦,包括會員級別晉升。

    第二十三條 對送禮、請客或說情者,取消該當事人未來擔任評選委員會成員、推薦和參評的資格。

    第二十四條 CCF獎勵委員會成員或與評選相關的人員收到禮物時,須填寫表格,向獎勵委員會主席及CCF秘書長書面報告,并將禮物上繳到學會總部。收到的禮物由CCF秘書長統一處置并將處理結果向理事長報告。

    第二十五條 CCF獎勵委員會成員或與評選相關的人員收到請客邀請應拒絕,并填寫表格,向獎勵委員會主席及CCF秘書長書面報告。

    第二十六條 CCF獎勵委員會成員或與評選相關的人員遇到說情,須填寫表格,向獎勵委員會主席及CCF秘書長書面報告。

    第二十七條 當CCF獎勵委員會成員或與評選相關的人員收到禮物但未上交、接受請客、遇到說情但不報告或有其他與參評人發生利益關系的行為,一經發現,將被取消其未來參與CCF任何評選工作的資格。

    第二十八條 評選委員會成員和相關人員向外界透露評選過程,或評選結果公布之前透露評選結果,一經發現,將被取消其未來參與CCF任何評選工作的資格。

    第二十九條 上述情形及處理結果均由CCF記錄在案,并由獎勵委員會主席向常務理事會報告,所有處罰結果均向CCF會員公告。

    第六章 異 議 處 理

    第三十條 CCF獎接受社會的監督,所有子獎項的評審工作實行異議制度。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CCF獎候選人、候選單位及其成果的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及推薦材料真實性等持有異議的,應當在評選結果公示或公告之日起15日內向CCF獎勵辦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十一條 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書面異議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提出異議的單位、個人應當表明真實身份。個人提出異議的,應當在書面異議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應當加蓋本單位公章。以匿名方式提出的異議不予受理。

    第三十二條 提出異議的單位、個人不得擅自將異議材料直接提交獎勵委員會或評選委員會成員;委員收到異議材料的,應當及時轉交CCF獎勵辦,不得提交評審組織討論和轉發其他委員。

    第三十三條 獎勵辦公室在接到異議材料后應當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并能提供充分證據的異議,應予受理。

    第三十四條 為維護異議者的合法權益,獎勵辦、推薦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和推薦人,以及其他參與異議調查、處理的有關人員應當對異議者的身份予以保密;確實需要公開的,應當事前征求異議者的意見。

    第三十五條 涉及候選人所完成項目的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及推薦材料真實性等內容的異議由獎勵辦負責協調,由有關推薦單位或者推薦人協助。推薦單位或者推薦人接到異議通知后,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核實異議材料,并將調查、核實情況報送獎勵辦提交獎勵委員會審核。必要時,獎勵委員會可以組織評審專家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十六條 提出異議的單位、個人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異議。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由CCF常務理事會通過后施行。CCF其他有關獎勵的條例和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八條 本條例由CCF獎勵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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